請於選用或編撰補充教材時,務必落實審核機制
發佈日期 :
2026-03-25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教育局來函:
為確保學生習得正確之國字字形結構,並維護我國語文教育之傳承與學習品質,於選用或自編各領域補充教材時,應全面採用標準正體字,不得使用簡體字教材,以免造成學生識字與書寫上之混淆。
請老師於規劃與運用課程補充教材時,務必落實校內教學之審查機制,以確保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
為確保學生習得正確之國字字形結構,並維護我國語文教育之傳承與學習品質,於選用或自編各領域補充教材時,應全面採用標準正體字,不得使用簡體字教材,以免造成學生識字與書寫上之混淆。
請老師於規劃與運用課程補充教材時,務必落實校內教學之審查機制,以確保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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