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新北市立新埔國民中學學生申請班服日實施規定
新北市立新埔國民中學學生申請班服日實施規定
108年8月29日
壹、依據:
一、107學年度第2學期班級自治代表大會建議事項。
二、108學年度8月份行政會報校長裁示辦理。
貳、目的:
一、提升學生生活教育,養成學生良好穿著習慣與儀態。
二、藉由各類生活競賽,培養自律精神,凝聚班級向心力,爭取榮譽。
三、提供學生多元穿著方式,營造友善校園環境。
參、辦理單位:學務處。
肆、參加對象:全校各班級。
伍、實施方式:
一、為激發學生榮譽感與自主性,班服日由整潔及秩序競賽績優班級優先實施。
二、採申請登記制,由資格符合班級之班長於3天前(含)攜帶相關資料至生教組申請登記。
三、申請資格規定:
(一)各項班際競賽第一名累積2次之班級,得申請班服日一次。
(二)各項班際競賽第二名累積4次之班級,得申請班服日一次。
(三)各項班際競賽第一名累積4次之班級,得申請便服日一次。
(四)各項班際競賽第二名累積8次之班級,得申請便服日一次。
(五)全班學生未遲到(7:30前到校)累積2週之班級,得申請班服日一次;累積4週之班級,得申請便服日一次。
四、累計2次第二名可折算1次第一名;累計3次第三名可折算1次第一名;累計2次第三名可折算1次第二名。
五、班服日規定:
(一)上衣:班服,下身:運動褲。
(二)全班統一穿著相同款式之班服,違反穿著規定之班級記點1次,學年度累積3點得取消申請班服日1次。
六、便服日規定:
(一)每位學生需全日配戴書寫清晰可辨識之學號及姓名的名牌。
(二)便服穿著以整齊、美觀大方、端莊儀容並符合學生身份為原則。
(三)不可佩掛飾品,並嚴禁化妝。
(四)上衣:不宜印有不雅文字或圖片,且不宜露肩、露背、透明。
(五)褲子:褲腰鬆緊適中,不宜穿超短褲、熱褲或垮褲。
(六)裙子:長度須超過大腿一半,不宜穿迷你裙。
(七)腰帶:應以簡單實用為主,不宜怪異。
(八)鞋襪:不可穿拖鞋、夾腳鞋、高跟鞋、涼鞋、布希鞋、絲襪等不適合運動之鞋襪。
(九)違反穿著規定之班級記點1次,學年度累積3點得取消申請便服日1次。
(十)利用便服之便違反校規者,加重懲處。
陸、預期效益:
一、正向激勵班級團隊向心力,提升班級整體表現,減少個人偏差行為。
二、端正學生多元服儀穿著,提升生活教育品質。
柒、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可實施,修正時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