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新埔國中防制學生藥物濫用2.0實施計畫
新北市立新埔國民中學防制學生藥物濫用2.0實施計畫
108年07月02日新北教安字第1081218537號函訂定
110年01月12日新北教安字第1100131799號函修訂
壹、依據:
一、行政院107年11月21日院臺法字第1070212158號函。
二、教育部109年12月2日臺教學(五)字第1090149031C號、109年6月10日臺教學(五)字第1090070037C號函。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6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69793號函。
四、市長教育行動政見─毒品遠離校園。
貳、目的:
為有效解決學生藥物濫用問題,配合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策進作為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執行計畫工作重點,將以學生為中心、以學校為基礎,並配合新北市政府專案會議,透過共通的處理原則、共用的專業人力資源及共享的輔導介入活動與措施及民間團體資源,以相互支援合作模式投注更多資源對藥物濫用學生進行關懷輔導工作,打造「兒少識毒、青少年反毒、全民拒毒」的具體策略方案。
參、具體執行作為:
為落實並提升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執行成效,本校各處室組成「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小組(如附件1),以適時連結相關輔導資源,並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所研訂藥物濫用防制策略及工作要項,審酌本校地區及學校特性,訂定各項具體執行作為如下:
一、建構友善學習環境
(一)設計多元適性課程,協助學生發展個人潛能、人際適應,提升學習成就感,預防中途離校。
(二)辦理體育、藝文、民俗技藝等多元類型社團,培養學生正向休閒興趣,遠離有害物質與環境。
(三)充實學校輔導人力,規劃壓力調適、問題解決等活動,並妥適照顧高關懷學生。
(四)完善國中生中輟通報協尋及復學輔導措施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穩定就學與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
二、加強全員防毒意識
(一)運用教師研習進修時機實施專案(題)報告一次,並不定期於校務會議、行政會報、導師會報等相關時機實施反毒教育宣導,每年至少1-2小時。
(二)面對新興毒品之推陳出新,規劃結合家長之力量,利用相關集會活動時間、新生訓練、友善校園週、校務會議、家長日或親職座談等時機向學生及家長進行反毒宣導(播放反毒宣導簡報、宣導文宣納入家長日活動手冊等方式),尤以高關懷個案之家長為主要對象。
(三)學校學生家長會辦理相關活動及會議時,配合辦理反毒教育宣導,邀請轄區檢警單位說明毒品問題現況及因應作為,提升學生家長之反毒意識。
三、精緻拒毒宣導措施
(一)運用教育部開發之藥物濫用分齡補充教材,融入課程中,並配合課程內容規劃,實施防制藥物濫用相關教學。
(二)儘可能以小團體(班級)為單位實施宣教,避免辦理嘉年華式活動,宣教內容置重點於教導學生拒毒技巧(避免學生因好奇而誤用)及新興毒品與藥物濫用學生辨識之能力。
(三)為響應6月26日「國際反毒日」於6月舉辦全校反毒宣傳活動。
(四)製發文宣、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補充教材及教學媒體,提供學校教學運用。
(五)隨時至法務部「反毒大本營」、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等網站下載新興毒品樣態或新聞,以及時更新防制宣導教材。
(六)每學期針對學生辦理「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多元宣教活動1次,並融入相關課程,並利用週(朝)會,升旗,班會等時機不定期密集宣導(或辦理多元活動)。
(七)利用每學期「友善校園週」時段與學生共同討論家長宣導單內容,宣導正確反毒觀念。
(八)面對新興毒品之推陳出新,結合相關家長協會及社區民眾共同辦理各項活動,以豐富其宣導內容及增加密度,以使反毒蔚成風氣。
(九) 於「友善校園週」當月運用班會時間播放新北市教育局不同學制反毒宣導投影片或收視反毒動畫(微電影),並針對影片內容設計班會討論題綱,由導師結合時事議題引導班上同學進行討論,相關影片可運用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站/文宣專區/反毒影音或本局撥發影片光碟(如下表),強化教育宣導作為。
項次 |
反毒光碟 |
時 間 |
1 |
毒禍2-活者有明天 |
90分 |
2 |
破浪而出 |
1小時26分 |
3 |
甘八茶9s |
25分 |
4 |
K他命交響曲 |
21分 |
5 |
勇敢的心 |
13分 |
6 |
劇絕毒害show你自己 |
5分鐘頒獎典禮精華及8隊演出(各約30分鐘) |
7 |
名人專訪反毒宣導影片 |
6支,2分鐘及30秒版本 |
項次 |
反毒影片 |
時 間 |
1 |
陳喬恩反毒微電影『別讓毒品騙了你』 |
3分23秒 |
2 |
「歲歲平安」反毒微電影ft. 館長、夏于喬 |
15分47秒 |
3 |
反毒微電影「勇敢的心」 |
12分59秒 |
4 |
無毒人生 由你作主 |
6支,15分 |
5 |
音樂MV-找出口的路 |
4分12秒 |
6 |
教育部107年【我的未來我作主】微電影競賽影片 |
12支,1小時2分 |
7 |
毒字這條路-忘了回家怎麼走(完整版) |
5分20秒 |
四、綿密防制通報網絡
(一)經觀察晤談、尿液篩檢、檢警或其他網絡單位通知之藥物濫用學生,學校應立即至「校園安全及災害即時通報網」進行通報;未成年學生並應通報「關懷e起來」(113保護專線)。
(二)落實執行校外聯合巡查工作,查緝在外遊蕩學生,置重點於青少年常涉足之高風險場所、活動,實區施勸導、查察及輔導。
(三)學期確實校對學生基本資料庫,以供與檢警單位查獲涉毒嫌疑人資料勾稽比對之正確性。
(四)主動關懷有藥物濫用之虞學生,配合執行校外聯合巡查工作,落實各級學校中輟(離)通報、協尋機制及加強防制藥物濫用宣導。
五、提升清查篩檢效能綿密
(一)學期初3週內依特定人員類別提出建議名冊(第3類特定人員依「事實認定觀察建議原則」提列(如附件2)、第4類特定人員父母或監護人同意書格式如附件3),交由生教組建立特定人員名冊(如附件4),並召開審查會議,簽請校長核定。
(二)教育人員應透過觀察、晤談或家庭訪問,提供特定人員建議名冊,並藉由關心學生生活、學習狀況及密切親師聯絡,於學生疑似有藥物濫用異常行為時,即進行尿液篩檢與關懷輔導。
(三)學期中遭警方查獲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或自行坦承藥物濫用或發現學生施用或持有不明藥物、有精神或行為異常,經觀察認定為有施用毒品嫌疑之學生,應立即簽請校長核定後納入特定人員名冊。
(四)依據「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每月針對「特定人員」名冊進行調修(如附件5),以落實藥物濫用特定人員提列與尿篩檢驗(指定與臨機)。
(五)妥適運用藥物濫用高風險篩檢量表(如附件6)做為評估藥物濫用高風險學生之參考。
(六)新北市教育局自106年5月起配合衛福部及教育部政策,學校可提供家長使用4類快速檢驗試劑(鴉片類、安非他命類、K他命及大麻)對子女實施尿篩,並協助教導試劑操作、判讀;另運用各項時機向家長宣導,以擴大推廣成效。
六、完善輔導諮商網絡
學校知悉藥物濫用個案後,應成立春暉小組進行追蹤輔導,並定時召開個案輔導會議,檢視學校作法及個案後續生活學習狀況,提供建議及協助。
七、強化轉介追蹤機制
(一)學校應輔導藥物濫用學生,不得以退學、轉學或要求休學等方式對待;如有輔導無效或較嚴重個案,得透過駐區社工(心理師)介入輔導,或轉介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諮詢服務團心理師輔導,以提升輔導成效。
(二)個案轉介輔導後,學校春暉小組仍應持續關懷輔導並與家長及轉介單位保持聯繫。
(三)春暉小組輔導期間轉學或畢業且繼續升學之個案,依「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由學校輔導專業評估,仍需持續接受輔導者,透過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機制,轉銜至新入學學校,接續接受輔導。
伍、預期效益
一、學生對於藥物濫用危害認知及拒絕能力提升。
二、藥物濫用學生輔導完成率提升。
三、藥物濫用學生再犯率下降。
四、降低藥物濫用學生新增數。
陸、經費:本計畫所須經費由本校自行編列,或申請新北市教育局、教育部補助經費辦理。
柒、一般規定:
一、學校辦理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各項活動 (競賽)、參加研習(會議)、發放宣傳物品、觀賞影片場次、反毒宣導等,須有完整紀錄留存,並於每年1月陳報上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成果暨宣導規劃統計表(格式如附件7)。
二、學校網頁首頁應聯結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
柒、督考與獎勵:
一、學校應依本計畫擬訂校內具體做法,並至校務行政系統完成計畫上傳作業,俾利新北市教育局查考。
二、推動本工作績效卓著之文職有功人員(含校長)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二十八項辦理敘獎:
(一)經考核為特優者,主辦人員1人記功1次,餘有功人員5人各嘉獎2次。
(二)經考核為優等者,主辦人員1人嘉獎2次,餘有功人員5人各嘉獎1次。
(三)經考核為甲等者,主辦人員1人嘉獎2次,餘有功人員3人各嘉獎1次。
捌、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或修訂之。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附件1
新北市立新埔國民中學110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小組編組名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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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單位職務 |
姓名 |
工作職掌 |
組長 |
校長 |
郭月秀 |
指導本校全般「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相關工作 |
副組長 |
學務主任 |
蕭銘宏 |
協助組長指導「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推展工作 |
組員 |
教務主任 |
廖晴芳 |
指導「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各項工作規劃事宜 |
組員 |
總務主任 |
江寶貴 |
指導「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各項工作規劃事宜 |
組員 |
輔導主任 |
蕭愉靜 |
指導「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各項工作規劃事宜 |
組員 |
教學組長 |
賴信憲 |
指導「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各項工作規劃事宜 |
組員 |
訓育組長 |
侯言蓉 |
指導「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各項工作規劃事宜 |
組員 |
輔導組長 |
陳筱潔 |
協助規劃中輟生回歸校園安置就學措施,及協助推動特殊學校與中介教育「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 |
執行秘書 |
生教組長 |
王冠文 |
襄助組長綜理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全般事宜 |
組員 |
生教協行 |
林宗正 |
協助執行秘書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全般事宜 |
組員 |
護理師 |
謝中怡 |
協助藥物濫用防制宣導及學生之輔導工作 |
組員 |
諮詢顧問 |
衛生所 |
負責提供學校藥物濫用防制輔導等相關專業知能之諮詢 |
組員 |
各班導師 |
共33人 |
協助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事宜 |
組員 |
家長代表 |
李鳳芸 |
提供校外資源,協助學校防制藥物濫用工作之推展 |
附件2
特定人員事實認定觀察建議原則
一、行為樣態:
(一)曾遭警方查獲進出不當場所者。
(二)經常深夜逗留不當場所或在外遊蕩者。
(三)長期缺曠或無原因經常課 3日以上者。
(四)與藥物濫用人員交往密切者。
(五)發現攜帶不明粉末、藥丸疑似吸食用具到校者。
(六)有吸菸(或施用電子煙)、喝酒、吃檳榔習慣者。
(七)參加不良組織或藝陣活動者。
(八)經常性翹家者。
(九)常在校內、外糾眾鬧事或圍不服管教者。
(十)金錢使用習慣劇變者。
(十一)校外交友複雜者。
二、事項:
(一)父、母親或主要照顧者有藥(毒)癮。
(二)兄弟姊妹有藥 兄弟姊妹有藥(毒)癮。
(三)家庭成員關係紊亂、功能不佳或支持系統薄弱。
三、運用注意說明:
(一)本原則係協助學校提列特定人員參考,勿僅以單一行為或事項做提列之考量依據。
(二)學校提列特定人員除參考本原則外, 仍應透過關懷及輔導等作為協助學生改善相關行為或提供必要之。
附件3
家長同意書
同意新北市立新埔國民中學為維護本人子女身心健康,將就讀
年 班 納入特定人員名冊,並適時實施尿液篩檢,共同為學生身心健康把關。
立同意書人
父母(或監護人):
關 係:
身分證字號 :
住 址:
電 話:
此致
新北市立新埔國民中學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新北市立新埔國民中學○學年度第○學期「特定人員」名冊 製表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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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人員類別 |
一、曾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行為之各級學校學生(含自動請求治療者)。 二、各級學校之未成年學生,於申請復學時,認為有必要實施尿液採驗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有施用毒品嫌疑之各級學校學生。 四、前三款以外之未成年學生,各級學校認為有必要實施尿液檢驗,並取得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者。 五、各級學校編制內校車駕駛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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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班級 |
學號 |
姓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日 |
身份證字號 |
特定人員類別 |
審查結果 |
備考 (日/夜) |
1 |
805 |
101100 |
陳小明 |
男 |
93.1.1 |
A123456789 |
1 |
符合-遭警查獲 |
日校 |
2 |
807 |
101200 |
王大明 |
男 |
94.1.1 |
F123456789 |
3 |
符合-交友複雜 |
日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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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現有特定人員: 第1類1員、第2類0員、第3類1員、第4類0員、第5類0員,合計 2員 |
附件4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附件5
(新埔國中) 年 月份「特定人員」每月增減名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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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人員類別 |
一、曾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行為之各級學校學生(包括自動請求治療者)。 二、各級學校之未成年學生,於申請復學時,認為有必要實施尿液採驗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有施用毒品嫌疑之各級學校學生。 四、前三款以外之未成年學生,各級學校認為有必要實施尿液檢驗,並取得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者。 五、各級學校編制內校車駕駛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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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班級 |
學號 |
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字號 |
出生 年月日 |
特定人員類別 |
審查結果 |
備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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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05 |
101100 |
陳小明 |
男 |
B123456789 |
93.1.1 |
1 |
新增-遭警查獲 |
日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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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07 |
101200 |
王大明 |
男 |
E123456789 |
94.1.1 |
3 |
減少-休學 |
夜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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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07 |
103200 |
林大同 |
男 |
E123456789 |
95.1.1 |
2 |
新增-轉學生 |
夜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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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上列人員增減後,本校現有特定人員: 第1類2員、第2類1員、第3類0員、第4類0員、第5類0員,合計3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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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
學務主任: |
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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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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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將每月增加或減少之特定人員列入即可,如無增減免傳本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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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表請逕行傳真教育局校安室(FAX:29560800)彙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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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表欄位不足請自行延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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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附件7
新北市立新埔國民中學000年「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成果暨宣導規劃統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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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場次 總和 |
人數 總和 |
各場次活動(影片)名稱、地點及日期 |
每場次佐證照片1張 |
辦理單位活動、競賽(如友善校園週、相關活動結合反毒宣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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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單位會議、研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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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人員反毒知能研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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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宣導(含反毒專題演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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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高關懷或中介教育學生(中輟生)反毒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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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毒競賽或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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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毒影片欣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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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以外(家長、一般民眾、社區等)反毒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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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校外會及警方聯巡訪查時宣導(請於各場次日期欄註明聯巡日期、宣導對象及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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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反毒相關或協同服務性進行反毒宣導 (請於各場次日期欄註明宣導對象【如社區、國小學童等】此欄高中職校必填,國中小學校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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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人數 |
高中(職) |
國中 |
國小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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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依各學制填寫學生人數(完全中學請區分高中及國中學生人數,國中小學校請區分國中及國小學生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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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年辦理「加強教育人員反毒知能研習」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宣講」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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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日期及時間 |
學校名稱 |
節數 |
參加人數 |
學校聯絡人及電話 |
講題 |
講師單位 及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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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人員 |
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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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教育人員反毒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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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由本局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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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宣講(請學校自行連絡講師,以本市毒防中心資源盤點表內外聘師資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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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年春暉志工入校實施反毒宣導(以國中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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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
宣教時間 |
宣教地點 (如學校穿堂、操場等) |
活動狀況 (如午間、社團活動、校慶等) |
聯絡人 |
電話 |
地址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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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為義務性無給職,入校宣導儘量以平日為主,請於宣導前一週來電與本局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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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年3D反毒電影列車入校宣導申請(以國高中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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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
宣教時間 (影片及約120分鐘) |
宣教地點 (如演藝廳) |
預計參與人數 |
聯絡人/電話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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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囿於經費限制,將依核定補助學校辦理。 2.每場次最多300人,應提供全暗且於1樓或有電梯(為利器材搬運及架設)之室內空間(如演藝廳等),以確保播放影片品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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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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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校現階段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是否有遭遇到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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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校辦理「加強教育人員反毒知能研習」、「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宣講」等是否有執行問題?教育人員及學生反應狀況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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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本局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的想法與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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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單位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