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友善校園宣導(成果) - 新北市新埔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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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友善校園宣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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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月秀校長親自進行友善校園宣導
郭月秀校長親自進行友善校園宣導
發佈日期 : 2021-06-13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教育部109學年第2學期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 

一、 計畫內涵: 「友善校園」係以學生為中心、學校為本位,強調尊重、關懷、同理、 包容、安全、參與等涵義,任何教育活動以及輔導管教措施均可建立在 「友善校園」上發展,其主要內涵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學生輔導體制、人 權教育、公民教育、生命教育、特殊教育及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等,以培 養新世紀所需的「社會好國民、世界好公民」,並於109學年明訂宣導主題: 「網路旅程˙不留傷痕—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

二、 計畫目的:友善的校園風氣,透過各級學校多元化活動規劃及各級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協助全力支持下,由學校推動友善校園週創意活動,加強實施 「校園安全防護措施」、「防制校園霸凌」、「強化校園自殺防治工作」、「學 生身心健康與輔導」、「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防治 及處理」、「瞭解與尊重身心障礙者」、「落實推動原住民族教育」之宣導。 109學年宣導主題:「網路旅程˙不留傷痕—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請 各級學校教師應關心學生在網路世界可能遇到的問題,並透過教育從小塑 造學生的守法意識及網路素養,避免日後成為被害人或加害人,維護孩子 於網路空間學習成長的友善及安全環境。 附件 2

三、 計畫時間: 友善校園週自110年2月17日(星期三)起至2月23日(星期二)止。

四、 年度宣導主題:路旅程˙不留傷痕—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

(一)行政院目前研訂「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定義為「透過網路或數位方式, 基於性別之暴力行為。即針對性別而施加他人之暴力或不成比例地影響 他人,包括身體、心理或性之傷害、痛苦、施加威脅、壓制和剝奪其他 行動自由等。」(參酌 CEDAW 一般性建議第19號第6段意旨)。其中校園常 見類型包括:

      1.惡意或未經同意散布與性/性別有關個人私密資料:惡意或未經同意而 散布與性或性別有關之文字、聲音、圖畫、照片或影像等個人私密資料。

      2.網路性騷擾: (1)未經同意逕將猥褻文字、聲音、圖畫、照片或影像等資料傳送他人, 如:傳送具露骨性意味之電子郵件或簡訊;於社群網站

        或網路聊天室 發表不適宜或具侵略性挑逗言論等。 (2)對於他人實施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或性騷擾防治法所定 性騷擾行為。

      3.基於性別貶抑或仇恨之言論或行為: (1)對他人之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等,發表貶抑、侮辱、攻擊或威脅 等仇恨言論。 (2)基於性別,對          於他人之行為或遭遇,進行貶抑或訕笑,如:穿著性感、 婚前性行為或遭受性騷擾等。 (3)鼓吹性別暴力。

      4.性勒索:以揭露他人性私密資料(文字、聲音、圖畫、照片或影像等) 為手段,勒索、恐嚇或脅迫他人。

(二)各級學校之教學宣導與事件處理:

      1.應運用朝會或週會等大型集場合,由校長對全校師生宣導「數位/網路 性別暴力防治」,得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以強調尊重、關懷、同理、 包

        容、安全、參與等涵義,以增進友善校園之基礎。

      2.提醒學生在使用網路各式服務時應該注意自己的 個人資料保護及隱私安全。

      3.教育宣導後倘知悉或接獲相關事件,涉及校園霸凌或疑似校園性別事件 時,學校應依相關法規完成通報,並啟動相關調查處理或輔導協助措施,

        以釐清事件事實並提供學生相關教育處置及輔導,回復校園生活並避免 再犯。

      4.學校於事件處理遇有疑涉犯罪情形時,學校應主動協助學生尋求警察單 位等公權力資源;如有將網路流傳之資料下架之需要,可向「iWin 網路

        內容防護機構」申請相關協助。 (三)各教育主管機關之宣導: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依據 地方特性訂定109 學年第2學期友

        善校園週實施計畫,得配合地方重大活 動,或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積極規劃以多元、活潑方式辦理「數位/網 路性別暴力防治」等友善校園週

        教育宣導活動,並請縣(市)長(或副 縣[市]長或教育局[處]長)主持,以提升全民共同推動「數位/網路性別 暴力防治」之宣導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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