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學手續
發佈日期 :
2020-06-09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新埔國民中學轉學手續
轉入:凡戶籍在本校學區內,且與父母確實居住在設籍地者,均可攜以下證明文件,由父或母陪同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轉入手續:
1.設籍之戶口名簿影本
2.原校之轉學證明書
3.原校之成績證明
4.學生本人2吋照片3張
5.若有其他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證明、殘障手冊、中低收入戶證明),請影印交本校據以辦理各項減免。
轉出:凡本校學生因遷居,需轉學至他校者,請父或母陪同並攜帶以下證明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轉出手續。
1.學生證
2.已辦妥戶籍遷居之戶口名簿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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