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課後延長照顧退費處理方式(113)
發佈日期 :
2024-12-23
資訊群組 :
幼兒園
依據113年10月18日新北教幼字第1132018870函規定
**幼兒連續請假達 5 日以上(不包括例假日)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者,應按本要點及地方主管機關所訂收退費自治法規辦理退費。
**考量天然災害、颱風假等屬不可抗力之法定停課日,爰比照本要點因疫情及流行性傳染病等配合停課期間達5日以上者,應按家長每月繳交費用、幼兒當月未參加服務日
數及幼兒園當月提供課後延長照顧服務及加托服務日數之比率,覈實計算辦理退費。
**幼兒連續請假達 5 日以上(不包括例假日)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者,應按本要點及地方主管機關所訂收退費自治法規辦理退費。
**考量天然災害、颱風假等屬不可抗力之法定停課日,爰比照本要點因疫情及流行性傳染病等配合停課期間達5日以上者,應按家長每月繳交費用、幼兒當月未參加服務日
數及幼兒園當月提供課後延長照顧服務及加托服務日數之比率,覈實計算辦理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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