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教職員114年退休登記 - 新北市新埔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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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教職員114年退休登記

發佈日期 : 2023-12-14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教育局為預估編列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114年公教員工退休人數及所需退撫預算,有退休意願教職員請於113年1月5日前(星期五)前繳交「自願退休申請書」1份至人事室登記辦理,逾時視為無意願。
一、退休人員資格:
(一)自願退休:
1、教育人員自107年7月1日起已無55歲提前自願退休。
2、自願退休: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規定,任職5年以上,年滿60歲或任職滿25年者,應准其自願退休,退休原因請選「自願退休」。
(二)屆齡退休:任職滿五年,且年滿六十五歲者,應辦理屆齡退休。
(三)申請114年退休之公教人員欲擇(兼)領月退休金者,其年資與年齡之合計數須分別達指標數89上,且年滿55歲(公務人員)及指標數83,且年滿50歲(教育人員)。惟如於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前已符合法定支領月退休金條件之教職員,依第18條規定辦理退休時,得就第27條第1項所定之退休金給與種類擇一支領,不受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限制。
二、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21條規定,教師或校長申請退休者,除特殊原因外,其退休生效日以2月1日或8月1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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